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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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认定“高中”、“中职”合格的人员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4日(周六、日除外)。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09:00-12:00,13:30-17:00;周五09:00-12:00,13:30-15:30
二、领取地点: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56号窗口
三、领取程序:
1、本人领取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请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以应届毕业生条件申请的,请出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提供,则提供毕业成绩单。材料审查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3、本人签名确认并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注意事项:
请带齐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证书,逾期未领取者责任自负,我办不负责教师资格证保管事宜。
附件下载: 附件: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高中及中职)证书领取人员名单.xls
(咨询电话:34683336)
广州市南沙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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