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教师招聘公告(116名)

来源:时间:2017-03-14 15:07:59

关键词: 招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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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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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我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具体见附件1)。

说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指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7届毕业生,包括2015届、2016届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6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从事教育事业。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网址:http://image.hrssgz.gov.cn/rcyj/tzgg/201406/t20140620_214745.htm)。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持相应层次专业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乙等资格证书。

3、应聘人员所修学的专业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或符合职位表的要求。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应聘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应聘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5、应聘烹饪专业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考生须具有2年及以上任教工作经验(以合同和养老保险为准)。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不得报考。

7、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出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计划生育相关条例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考生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image.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中午12:00时至2017年4月4日下午17:00时止。报考者报名信息由系统自动初审,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12:00时至2017年4月14日下午17:00时止。若有变化将在本网站及时公告。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见附件3)。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4)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5)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6)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7)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5以上(含1:5)才准予开考。对于专业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组成。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分别按30%和7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4月15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为主。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成绩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资格复审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6)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

2、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类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同分者同时进入复审);如比例不满1:5,按实际通过笔试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本人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资格审查目录表》(应届生、社会人员)(见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复印件按照目录顺序装订,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专业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招考单位可根据情况依笔试成绩自行决定是否递补专业能力测试对象。

3、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是否具备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相关技能等。采取微型课形式(15分钟),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特殊教育、烹饪专业另外加试才艺或技能展示(时间5-50分钟,视专业另行通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资格复审时书面另行通知考生。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7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可在专业能力测试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三)体检

体检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地点为广州市指定医院。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组织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为1:1。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合格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区人社局对拟聘用对象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位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2017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录用到我区学校工作的考生,低工作年限为5年。

五、注意事项

(一)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二)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

(四)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报名须能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已批准的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五)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六)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将违规造假人员信息登记在案,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惩处。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白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image.hrssgz.gov.cn)和白云教育信息网(http://image.baiyun.edu.cn)上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九)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办理录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十)其他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解释权在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20-86371568;监督电话:020-86371707

1、广州市白云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2、资格审查目录表(应届生、社会生).rar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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